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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庙桥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人:陈彩云  发布时间:2020-06-16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厅等七部门转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按照《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文件规范,全面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经研究,决定建立庙桥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

一、适用对象  庙桥小学教师  

二、负面清单内容

违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传播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不一致言行,传播、散布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言论,传播宗教、邪教和宣传封建迷信,参与黄赌毒活动的;

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毁损学校名誉和教育形象的;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五)组织、参与针对学生的营利性活动,或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或者利用学生信息谋取利益的;

(六)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参加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吃请、旅游、娱乐等活动的;  

(七)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八)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审、教育教学研究等活动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九)体罚学生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或者有对学生实施性骚扰行为的;  

(十)其他违反师德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  

三、处理办法  

(一)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发现教师可能存在上述清单行为的,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有关事实,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年度师德考核结果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  

(二)教师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在年度考核、评优奖励、岗位聘用、职务评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特级教师评选等方面一票否决,撤销荣誉称号和奖励,5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情节特别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教师有上述师德负面清单行为,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实施处罚。 

四、有关要求

各教师要充分认识师德建设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一把手”责任制,落实具体职能机构和人员,细化考核方案和办法。强化师德监督,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开设网络投诉平台等方式,建立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监督平台。学年度结束,学校根据师德考核情况准确填写《庙桥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自查表》,并存入教师个人师德档案作为教师今后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