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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评选武进区第七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通知》

来源:原创  发布人:韩小峰  发布时间:2017-10-31  浏览次数:

关于评选武进区第七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

和骨干教师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加快优秀教师成长步伐,进一步加强全区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武进区第七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1.全区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及教师培训机构中在职在编教师(含民办学校和幼儿园非公办聘用教师)和教学研究机构中的专职教研员;兼任学科教学工作,且课时数满一半以上工作量的校级领导。

2.已评为常州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不再参加武进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选,已评为常州市教学能手的教师不再参加武进区骨干教师的评选;已获得武进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称号的教师不再参加同级称号教师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详见附件34

三、评选名额及候选人推荐

    本次计划评选武进区学科带头人120名,骨干教师250名。各校在推荐候选人时既要注意学科的平衡,同时又要坚持标准,好中选优,凡条件不具备的不能推荐,宁缺毋滥,不能降格推荐。

四、评选考核内容及程序

(一)评选考核内容

1.教育教学理论考试(由教育局组织实施)。考试采用开卷形式,满分为100分。重点考核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育教学基本理论等方面内容。考试结果与评选相挂钩,成绩良好者进入下一轮考核环节。

2.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由学校组织实施)。主要考核语言表达能力、课程标准理解能力、教学基本功以及教学中课程理念的体现等。

3.材料评审和综合评议(由教育局组织实施)。

(二)推荐评选程序

在推荐工作中,要坚持发扬民主,推荐程序必须公开、透明,自下而上,逐级推荐评选。

1.个人申报。各校应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文件,教师对照推荐条件自主申报。

2.学校推荐、公示。学校应成立59人的推荐领导小组,在教师个人申报的基础上,严格对照条件,召开教师座谈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对申报对象近五年(2012.01——2016.12)的师德表现、工作状况、教学实绩、科研成果等全面考核,同时进行学生满意度测评,形成书面推荐意见,并将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在校内公示。

3.理论考试。教育局将组织各校经公示后确定的推荐对象进行教育教学理论考试。

    4.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申报人员的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由学校组织校内或校外同学科优秀教师(不少于3人)进行课堂教学现场考核。

    5.上报评审材料。理论考试成绩良好、并通过课堂教学考核的推荐对象按材料目录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报送指定地点。凡涉及到聘期、论文发表、获奖、论著出版等有效时间均截止到20161231日。

    6.评委会评审。评委会由教育局聘请学科专家组成,负责对候选人材料进行评审及综合评议。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好中选优,适当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

五、有关事项及时间安排

1.10月下旬,发文,评选开始。

2.11月上旬,各校组织报名、公示,上交申报名册,教管中心审核相关材料。

    3. 11月中旬,由局组织进行教育教学理论考试,公布考试结果。

4. 11月下旬,由学校组织考核人员对申报对象逐个进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免考核对象除外)。

5.11月下旬,各校可派员到区教育局人事档案室(区行政中心1号楼六楼)核对填写好的《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同时复印2012年以来考核“优秀”年份的考核表,做材料时附“汇总表”后,复印的考核表均要加盖局档案材料专用章。

6.11月30之前,各校将理论考试成绩良好、并通过课堂教学考核的推荐对象材料报教管中心。

7.12月上旬,组织综合评审、评选工作。

8.12月中旬,发文,公布评选结果。

(以上具体事项的时间、地点以另行下发的通知为准。)

六、有关上报材料要求

    1.“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审材料,须装入纸质档案袋,材料页数控制在150-200页范围内(不含编著)。

2.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论文论著3篇,如用复印件,需复印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刊号)和原文,如著述较多,要编印目录并附刊物复印件。

3.任教小学四年级及以上年级的评选对象须进行学生满意度测评,该工作由学校办公室或相关部门负责测评和汇总,在学校推荐、公示阶段进行。测评对象为评选对象所任教的一个班级即可,学生满意度测评原始表由学校留存,汇总表装订在材料中。

4.评审材料中所有复印件都要由所在单位相关领导验证原件后加盖单位公章和校分管领导签名章。

本次评选必须严格申报、推荐、评选纪律。如在申报、考核、推荐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一经发现,对申报对象实行一票否决,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优秀教师称号评选活动,并对有关学校负责人和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各校要以此次评选工作作为促进本校教师专业化成长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契机,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坚持评选条件,规范操作程序,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咨询电话:67****26   86****92

 

附件1武进区第七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候选人申报名册

附件2:武进区第七批中小学骨干教师候选人申报名册

附件3:武进区第七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推荐条件

附件4:武进区第七批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推荐条件

附件5:课堂教学能力考核评价表及评价汇总表

附件6:“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材料目录

附件7:学生满意度测评表及满意度汇总表

附件8: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

附件9:材料袋封面

 附件10:教师交流证明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7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