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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建设与学校廉洁工作制度

来源:原创  发布人:韩小峰  发布时间:2016-11-20  浏览次数:

中国共产党常州市武进区庙桥小学支部委员会

党风建设与学校廉洁工作制度

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理应标准更严、要求更严、纪律更严。90多年来,我们党之所以从小到大、由弱变强,领导人民取得一个又一个伟大胜利,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坚定理想信念,坚守精神追求;坚决反对腐败,管党治党成于严,从严治党重在实,特制订党风建设与学校廉政工作制度。

1.贯彻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精神以及武进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校长、中层职务行为的规定、武进区教师纪律规定。干部带头,以上率下,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已,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清正廉洁,依法治校,依法施教。

2.学校重大问题(如招生、人事安排、职称评定、基本建设、住房、资金分配等)在决策前,应按程序进行法律咨询与风险评估,本着有利于学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学校的办学效益,有利于提高教职工的积极性,调查研究、反复论证,采取原则公开,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集体讨论决定,公布结果。

3.在招生工作中,参加招生工作的党政干部,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上级以及学校的各项规定,公正公开,不弄虚作假,不徇私舞弊。招收本校新生,严格按照区教育局招生工作意见及区政府阳光积分政策录取。招生为了公平,采取公开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结果。

4.学籍管理。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学籍管理条例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主管干部和学籍管理人员不得在转学、休学,办理毕业证等方面违犯规定。

5.在使用资金问题上,严格按财务规定,收支入帐。在发放奖金时,严格按学校奖惩制度办理,党政领导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多领取奖金

6.学校党政干部和全体教职员工不得因工作关系收取学生家长和他人财物或吃请。

7.全体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各自的职业道德,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提高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质量。

8.严格遵守纪律,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接受对违规者的举报,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直至呈报上级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