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料(阅览)室制度
1、资料室是供全校教师备课或查阅资料的处所,不做他用。
2、资料室书刊资料只供在室内查阅,不得携出室外,原则上不外借,如有特殊需要,可短期借用,但需在指定期限内归还。
3、资料复印,有本室工作人员办理。
4、严禁私自剪裁,夹带读物离室。
5、资料用完后,请自觉放回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