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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校章程建设工作的意见

来源:原创  发布人:李建新  发布时间:2016-06-16  浏览次数: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文件

 

 

武教督〔201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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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校章程建设工作的意见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为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学校制度,促进中小学校依法治校、主动发展、科学发展,根据《教育法》及其他规定,按照常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校章程建设的意见》(常教法〔2016〕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中小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区中小学校章程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认识学校章程建设的重要意义

  学校章程是学校基于法定的权限和职责,就学校重大问题作出规定的纲领性文件,是学校发展的总纲。推进中小学校章程建设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时代要求,是构建现代学校管理体制,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办学行为、健全管理制度、开展社会活动的基本准则。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各中小学校应当将推进学校章程建设作为深化教育治理和改革、促进学校内涵发展的重要抓手和关键环节。

二、进一步明晰学校章程建设的主要内容

  学校章程建设的主要内容涵盖章程的制定修改、核准备案、学习宣传和组织实施等方面。我区中小学校章程建设有一定的基础和经验,但也存在研制水平不高、程序不规范,内容滞后于教育改革和时代发展要求,学习宣传不深入、组织实施效果不明显,各校推进不平衡等问题。各校应当抓住第三轮学校主动发展总结评估和实施第四轮学校主动发展规划、研制“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全面落实教育中长期改革发展纲要,推进教育现代化,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契机,迅速启动学校章程建设,争取在2016年底前,实现全区各中小学校“一校一章程”的目标,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奠定制度基础。

  制定学校章程原则上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学校性质(有官方网站的需注明学校官方网址);

  (二)办学宗旨和理念等(包括校风、校训、校歌、校徽、校旗、校庆日等),以及办学特色、主要任务、发展定位;

  (三)学制、办学规模、隶属关系;

  (四)学校内部治理的基本组织架构、机构职责、管理制度及运行机制;

  (五)教师队伍建设及专业发展,课程建设;

  (六)教育教学工作管理;

  (七)教职工管理(含教职工聘任或解聘、奖励或处分等权利与义务等);

  (八)学生管理(含学生入学及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工作制度、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九)校产和财务管理制度(明确校产权属、办学经费使用和管理机构、使用程序和原则等);

  (十)学校与家长、社区的关系,学校与举办者的关系;

  (十一)校企合作办学制度、工学结合管理制度及运行机制(专指职业学校);

  (十二)章程修改程序、审议、发布、解释权限等;

  (十三)其他必要事项。

  适应中小学教育改革发展和现代民主法治要求,学校章程应当明确校长作为学校法定代表人和行政责任人的职权范围,明确学校党组织、内设各类行政机构、校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统称教代会)、家长委员会、学生代表大会以及工会、共青团等组织的职责、议事规则与运行机制,明确涉及学校重大事项(如发展规划的研制及实施、招生方案的制定及实施、人员选聘与考核、经费获得与使用等)的决策程序与监督机制,确立符合法治原则的校内救济制度,明确学校受理教师、学生校内申诉的机构与程序,明确学校开展社会服务、获得社会支持、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与办法,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进一步明确学校章程建设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学校章程建设应当以宪法、法律法规为依据,遵循教育规律,积极落实国家教育方针。章程规定的办学自主权不得超越本校职权或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授权范围。

  (二)基础性原则。学校章程建设应当基于学校发展实际,对学校重大和基本事宜做出规定。涉及学校具体的、局部性的、发展中的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应当坚持以学校章程为基础和依据,形成合法、规范、科学、衔接一致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

  (三)发展性原则。学校章程建设应着眼教育改革发展趋势,将校情、发展愿景与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要求相结合,促进学校创新创优、主动发展。

  (四)人本性原则。学校章程建设应当坚持以人为本,体现核心价值引领,凝聚共同愿景,促进学校、教师、学生各方价值的共同实现。

  四、进一步规范学校章程建设的应有程序

  学校章程的制定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成立起草机构。学校应当按照民主、公开的原则,成立专门起草小组开展章程起草工作。学校章程起草小组应当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相关法律专家等组成,可以邀请学校举办者或者主管部门的代表、社会相关方面的代表、社会知名人士、退休教职工代表和校友代表等参加。

  (二)研制章程草案。学校章程起草小组在多方收集资料、深入学习调研的基础上,拟制章程草案初稿。学校章程起草过程中,应当在校内公开听取意见。对涉及关系学校发展定位、培养目标以及与教职工、学生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问题,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征求教职工、家长、学生、社会(社区)等多方面意见、充分论证。对涉及与举办者权利关系的内容,学校应当与举办者、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充分沟通、协商。学校应当聘请教育管理、法律专家对章程草案进行科学性、合法性、可行性论证。学校章程草案初稿经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沟通、协商后,形成章程草案。

  (三)审议审定核准。学校章程草案应当提交教代会审议讨论。教代会对章程草案审议后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做出。学校章程起草工作小组应当将章程草案及起草说明(包括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等),提交学校校务委员会讨论通过,交由学校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会议研究审定。章程草案经审定后,应当形成章程核准稿,由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发,在2016年年底前报区教育局核准,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四)公开公布实施。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学校章程必须公开,应当通过学校网站、公示栏等形式公布,接受监督。学校的一切教育教学行为都必须坚持以章程为统领,不断完善制度机制,为构建现代学校治理体系奠定制度基础。

  学校章程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延续性,因事业发展需要或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必须启动学校章程修订时,应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向学校校务委员会提交章程修订说明,参照章程制定程序开展好修订工作。

  五、进一步保障学校章程建设的有效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教育局将成立推进中小学校章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章程建设的具体工作方案,各职能科室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整体推进章程建设工作。各校要建立健全学校章程建设工作机制,充分调研、了解学校章程建设已有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成立由校长牵头的章程建设机构,负责章程的起草修订、学习宣传和组织实施等工作,并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二)加强学习培训。学校章程建设工作意义重大、专业性强,章程制定核准的过程是各校学法用法,培养法治思维和法治习惯,推进依法治教的重要契机。各校在推进学校章程建设过程中,要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重点加强教育法律法规、学校办学历史、先进地区先进学校经验的学习,厘清疑惑,清晰思路,明确重点、难点,把握关键环节,全面系统扎实推进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各校请将附件5、附件6的纸质稿和电子稿于6月20日前报教育局督导室。邮箱:wj****03@163***

  (三)加强督查考核。区教育局将学校推进章程建设纳入重要工作检查、督导考核、学校主动发展规划和评估。校长应向教代会报告推进章程建设情况、依照章程履职办学情况。凡涉及违反学校章程的行为,举报查实,将严格问责追责。

   民办学校、职业学校、幼儿园章程建设工作参照本意见和相关工作方案执行。

  

附件1:常州市中小学校章程参考样本

附件2:常州市中小学校章程制定流程图

附件3:学校章程核准申请材料参考样本

附件4:武进区教育局中小学校章程核准书

附件5:武进区中小学校章程建设工作信息表

附件6:武进区中小学校章程建设计划表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6年6月8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6月8日印发 

附件3:学校申请章程核准材料.doc

附件2:常州市中小学校章程制定流程图.doc

附件1:常州市中小学校章程参考样本.doc

附件4:武进区中小学校章程核准书.doc

附件5:武进区中小学校章程建设工作信息表.doc

附件6:武进区中小学校章程建设计划表.doc

关于推进中小学校章程建设工作的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