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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庙桥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来源:原创  发布人:李建新  发布时间:2015-12-16  浏览次数:

武进区庙桥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2012.9.29修改稿)

根据武人发〔200949号《常州市武进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和武进区教育局印发的《常州市武进区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指导性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和修改。

一、发放基本原则:

1、重绩效原则。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2、发展性原则。有利于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发扬开拓进取精神、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创造新业绩,创设有利于培养人才及优秀人才成长发展的环境机制。

3、导向性原则。体现学校内部管理改革方向,与学校三年主动发展规划相联系,强化岗位责任,坚持以岗定薪,以工作量、岗位责任大小和工作业绩等实际贡献定薪。

4、可操作性原则。紧密结合历史、现状及发展目标,多方听取教师意见,修订、完善分配方案,方案科学合理、便于测算、便于操作。

5、继承与创新结合的原则。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适当沿用原有的合理的奖励办法,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做到有机的整合、创新。

二、发放对象:所有在编在岗的公办教职工(其他人员参照庙桥小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实施办法)

三、发放项目和发放办法。

(一)特殊岗位津贴

1、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达到下列要求每月(全年按10个月计发)津贴300元。

1)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纲要》和《班主任工作守则》,班主任工作有序、有效。

2)认真上好晨会课、班队活动课和体育活动课(以上三课纳入班主任工作量,不享受课时奖),扎实开展好各类教育工作,及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

有下列情况扣发或少发津贴。

1)班主任工作月考核不合格的不发当月津贴。

2)班主任当月请假,每天扣发15元。(公出除外)

2、职务津贴:

下列人员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本岗位及学校安排的有关工作,可得相关补贴。

1)中层干部:中层正职每月500元,中层副职每月400元。

2)年级组长:每月60元。

3)信息技术组负责人:每月60元。

4)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每月50元。

同时兼任以上职务的人员不重复享受津贴。在享受较高一级职务补贴的基础上,身兼两职或三职的,每月津贴由校长室根据履行职责情况讨论决定酌情增发。中层请假每天扣发20元(公出除外)。

3、其他特殊津贴由校长室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研究决定。

(二)工作量津贴

1、课时津贴:

课时工作量根据每学期学校课时总量和教师编制人数进行测定。教学人员达到下列工作量,每月得课时津贴。

1)一年级语数包干(含写字),1节术课,每月得课时津贴550元。

2)二年级语数包干(含写字),1节术课,每月得课时津贴500元。

3)六年级语文(含写字)一个班,5节术课;数学两个班,2节术课;英语两个班(8节课),3节术课;每月得课时津贴500元。

4)三、四、五年级语文(含写字)一个班,5节术课;三四年级数学2个班,6节术课;五年级数学2个班,2节术课;英语四五年级三个班(12节),1节术课(或跨年级两个班<8>4节术课);英语四五年级二个班(8)加三年级一个班(4)每月得课时津贴470元。

5)体育、音乐、美术、科学、信息技术等:每周16节,兴趣小组辅导。每月得课时津贴440元。

6)教辅:每月400元。

有关工作的折合课时如下:

1)档案兼职管理人员每周3节;图书馆长每周6节;图书兼职管理人员每周3节;兼职卫生保健教师每周1节;兼职学籍管理员每周2节;兼职实验管理员每周1节;团书记1节;摄影每周1节;新教育项目负责人每周1节;《作文报》负责人每周1节。

2)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老教师,每周照顾3课时;男年满52周岁,女年满47周岁的教师,每周照顾1课时;离退休不足1年的教师工作量由校长室讨论决定。

3)其他未列入的有关工作折合课时由校长室讨论决定。

在完成上述基本工作量的基础上,每周多一课时,每月多得20元;每周少一课时,每月少得20元,以此类推。

4)中层行政干部,课时津贴按教师课时津贴的平均数计算。(正职最少8节,副职最少10节)

2、出勤奖:为鼓励教职工出满勤,每月设全勤奖200元。

1)经教导处安排为他人代课的,每节10元。一般情况只调课,不安排代课。因公外出开会、听课、参赛、进修的需凭正式通知报校长室同意,调课报教导处备案,一天不予代课,二至三天的本人调上二分之一的课。

2)教师的病假、事假、开会、听课、参赛、进修等请假均需填写请假表,本人签字,经有关部门批准、备案后执行,不能在电话、口头打招呼等代替请假,如有紧急情况在事后必须补齐请假手续,否则学校可按事假、旷假等处理。上班期间出校门必须填写出门证,进出校门时在门卫处进行登记,假期后主动销假。

病休:凡教职工有病,须有指定医院开具病休证明,病假一天以上的,没有医院开具病休证明、病历卡等一般按事假计算,经校长室批准后方可休息。每学期生病一个工作日不扣。两个工作日开始,每天少得50元,以此类推。

病假天数不满月的,照常考核,按实际病假天数,每病休一天扣50元,当月绩效奖扣完为止。

病假满一个月(整月)的,不得任何当月绩效奖,

病假几个月的按全年月绩效考核(上班月份)平均为基数,按实际未工作月数,履行请假手续的,师德奖、安全奖、文明办公奖不扣,其他的均无。

小产:小产假期间,不得工作量、出勤奖,不享受班主任津贴等特殊岗位津贴,其他不变。

产假:产假期间,不享受班主任津贴等特殊岗位津贴,课时津贴为400元,其他不变。

3)事假:凡有事,需预先履行书面请假手续。事假半天少得50元,一天少得100元,以此类推。尽量自行调整好课务,必须到教导处备案。

4)婚假、丧假、产假:按规定享受全勤奖。(丧假期限:丧偶、丧父母、岳父母、公婆给丧假3天,丧祖父母或其他直系亲属丧假1天。)

5)因私迟到、早退或中途离校:每月合计满4次或累计满5小时的不得当月全勤奖。(哺乳送奶、幼儿园接孩子原则上同意。送奶一般不超过40分钟,接孩子最多只能提前15分钟;因病挂水除外,建议利用中午或休息时间。)

6)教师无故缺席会议、竞赛裁判、教研活动的每次扣除30元。

7)无故旷课一节少得30元,两节60元,三节不再享受当月全勤奖。

无故旷工半天少得200元,一天500元,两天1000元,三天及以上按每天500元扣除。

备注:调进和调出的教师按教育局有关规定和学校之间协商执行。

(聘用等教师等事、病、旷假,按实计算,按事假每天扣50元,半天扣30元,病假每学期生病一个工作日不扣,余每天扣30元,半天扣20元,旷假每天扣150.

3、加班奖     

1)为集体工作,经校长室确定超过工作时间,视工作质量情况确定。

2)非工作日(含寒暑假)加班、值班、训练等,经校长室批准,每天40元,半天20元。

(三)师德及文明办公奖

1、师德奖    

教职工能为人师表,具备良好师德,忠于职守。每月得师德奖100元。(师德形象突出,如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等,被社会宣传作为学习对象的一次性加奖200元以上,具体由校长室决定。)

下列情况不得奖或扣奖: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违反常州市教育局“八要十不规定”或“武进区五不准规定”),视其违法违纪行为严重程度和影响大小扣除一个月、几个月直至一学期、一学年师德奖及其他所有奖。并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具体有校长室、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对学生体罚的,不得师德奖,并加扣200元;变相体罚的,加扣100元。家长反映等,校长室查实,视其影响可以扣一个月、几个月、一学期直至一学年师德奖,并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具体有校长室、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上班时间在电脑上看电影、玩游戏、炒股等,发现一次100元,以此类推。

4)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无理取闹,影响学校秩序的,不得师德奖。(校长室或中层或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等安排的工作,到校长室反映的,查实后执行)

5)教师言行严重损坏学校声誉的,违反《武进区中小学教师文明礼仪规范(试行)》《武进区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有关规定的言行,视其影响大小扣除一个月、几个月直至一学期、一学年师德奖及其他所有奖。并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具体有校长室、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文明办公奖  

教职工能做到下列要求的,每月可得文明办公奖80元。(办公室整洁卫生,办公时安静有序,不干私活,佩戴好值日标志,爱护公物)

下列情况不得奖或少得奖:

1)办公室不整洁,物品摆放凌乱,查实一次每人扣30元。

2)办公室内吃零食,查实者当事人一次扣30元。

3)值日不佩戴标志的,发现一次扣10元;不按时到岗值日的或不履行值日教师职责的,一次扣20元。

4)办公室开无人空调,电脑不关,下班不关锁门窗,每人每次扣30元。

5)校园内不吸游烟,查实者一次扣20元。

(四)集体荣誉奖 

在全体教职工共同努力下,学校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荣誉奖或学校组织的重大活动取得成功,给每位教职工发放集体荣誉奖。

1)教育质量评估奖:一等奖1000元/人,二等奖600元/人,三等奖500元/人。

2)综合督导评估优秀奖800元/人。

3)文明单位奖:市级文明单位1000元/人,区级800元/人,局级500元/人。

4)其他市、区级条线学校荣誉,由校长室讨论研究决定给予奖励。

5)重大活动成功奖:如校庆、现场会等给每位教职工发放重大活动成功奖,金额由校长室讨论决定。

说明:

1、长病假全年合计在1个月以上的,(产假除外),以月为单位,按比例扣除,例如病假三个半月,按三个月计算,扣三个月荣誉奖。

2、当年退休教师集体荣誉,按实际上班月份的比例得荣誉奖。

3、新分配的教师,按实际工作月份,校长室和领导小组协商研究决定。

(五)安全奖    

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每月得安全奖50元。

明知存在安全隐患,未采取措施,导致安全事故的不得奖,并可以视情节轻重或影响大小扣除几个月直至全年安全奖,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六)优秀个人奖  

1、优秀班主任奖。参照班主任每月考核细则,对照评选条例,每学期评选优秀班主任若干名,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

2、校科研先进个人。每年度评选教科研先进个人,奖励200元。

3、校级骨干教师。每年度评选一次,奖励200元。

4、基本功竞赛:教师作品区级获奖一、二、三等奖分别得100元、80元、50元;区教师基本功一、二等奖500元、300元;校级基本功单项一、二等奖分获50元、30元。

(七)优秀团队奖  

每学期评选优秀年级组、优秀教研组、优秀课题组(具体办法条件另定),给予奖励。(金额由校长室讨论决定)

(八)继续教育奖  

教职工能积极参加学校及上级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课时,向学校网站上传规定的学习心得体会或反思,全年可得继续教育奖200元,不能完成的不得奖。(上传要求:必须是自己来自实践的亲身体会,不得摘抄,每篇不少于400字,每年20篇。45周岁以上的教师可撰写在笔记本上,每年不少于15篇。)

(九)教学质量及成果奖

1、教学常规奖   

严格执行学校制订的《教学工作管理要求》和各科教学常规,每月常规检查考核优秀,每月可得常规奖100元,良好的得80元,合格的得60元,不合格的不得。其他有违常规的,发现一次扣10元。

2、教学质量奖     

1)每学期期末考试合格率达98%得教学质量奖200元,达95%100元,或平行班合格率均达不到标准的且平均分5分以内每班得100元,平均分相差超过5分,奖前两名100元、80元;优秀率低年级达90%、中年级达60%、高年级达40%100元,平行班均达不到标准的,奖优秀率前两名100元、80元。

2)毕业考试和区教学质量调研成绩突出的另行奖励,金额由校长室讨论决定。

3)校学科调研,合格率达98%100元,达95%80元;同时年级中第一、二名的班级分别得100元、80元。

3、教育科研奖   

1)参与校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按照课题组要求认真参加研究活动,有过程性研究资料,有研究成果,区级及以上课题每学期可得课题奖参与成员250元,课题正组长400元(担任两个及两个以上课题正组长在原科研奖基础上每学年每课题另奖200元),副组长300元。校级课题组长每学期300元。无课题或虽有课题但无反映课题实绩材料的,不得奖。教师听课每学期20节,可得听课奖100元。

2)每学期进行课堂教学公开课、研究课一次(至少教研组或年级组内),每学期可得研究奖100元,在此基础上多上一课(非同一内容同一课时)多得50元;片区级公开课得100元。片区级以上评优课获奖由校长室决定。

3)每学年认真撰写教学论文(至少获校评比一等奖以上或发表),全年可得论文奖100元。两篇以上获奖、发表的,奖励具体标准:全国一二三等奖分别:200180150;省一二三等奖分别180150120;市一二三等奖分别:12010080;区一二三等奖分别:1008050;校一二三等奖分别:503020;省级发表:200;区市级发表:150。(包括读书征文、反思案例等)

4)区级以上课题结题获奖,课题组得结题成果奖。区一、二等奖1000元;市一等奖1500元,二等奖1000元;省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500元。

5)新教育实验:每学期晨诵一、二等奖分别获8050(语文任课教师);每学年获“书香班级”获100(该班班主任)。

4、辅导学生奖

1)体育:田径比赛以每分20元计算。

篮球比赛区级按名次800元、500元、300元;市级1500元、1000元、500元计。中长跑、绳毽、门球等区级按团体500元、300元、200元计。阳光体育学生社团负责人认真辅导奖40元,不认真辅导酌情扣除辅导奖。其他项目奖励由校长室讨论决定。

2)科技:小制作小发明、科学幻想画、金钥匙竞赛比赛区级按个人名次50元、30元、20元/人计;市级按个人一、二、三等奖100元、80元、50元;省级按个人特等、一、二、三等奖150元、100元、80元、50元。

数棋、车模、航模、机器人比赛区团体按名次500元、300元、200元计。(区电脑现场绘画团体与这类相同。)

3)音乐:合唱、舞蹈比赛区团体按名次500元、300元、200元计;市级一等奖800元。短剧区级团体按名次300元、200元、100元计;市级按名次500元、300元、200元计;省级按名次800元、500元、300元计。独奏区级按个人奖次100元、80元、50元。其他项目奖励由校长室讨论决定。

4)美术(书法):由教育部门指定的比赛,区级按个人获奖等次50元、30元、20元/人计,市级按个人获奖等次100元、80元、50元/人计,省级按个人获奖等次150元、100元、80元/人计,书法等级考试,每提级1人奖10元。区写字比赛团体按等次300元、200元、100元。

5)信息技术:由教育部门指定的比赛,按个人获奖等次60元、30元、20元/人计。电视节目比赛(独立制作)区按团体200元、100元计;市500元、300元、200元计。省网络知识竞赛一等100元、二等80元、三等50元。

6)英语口语、作文、演讲:由区教育部门指定的比赛,按个人获奖等次100元、80元、50元/人计。市级按个人获奖等次150元、100元、80元/人计。省级按个人获奖等次200元、150元、100元/人计。

7)少先队活动观摩、教师辅导学生作品发表、获校奖等奖励由校长室讨论决定。片区级中队活动200元。

8)校级活动团体一等30元、二等20元;个人一等15元、二等10元。

四、附则

1、本办法试行时间201210月起。

2、有关涉及的具体考核与操作办法见附件。

3、学校通过绩效考核,按学期结算每个教职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经区局审核后,由区财政局按年度划入个人银行帐户。全年结算后,绩效工资总量结余部分按实进行综合奖励。

4、校级领导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武进区教育局文件精神发放。

5、本发放办法解释权属校长室。

(本办法将在2012929庙桥小学四届二次教代会通过后201210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