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桥小学“美党员”评选方案
庙桥小学“美党员”评选方案
为了使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能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对党的忠诚、勇于担当作为。把合格党员的标尺立起来,把做人做事的底线画出来,把党员的先锋形象树起来,充分发挥党员的先进性,激励广大党员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党建工作中做出更大的成绩和贡献。经校党支部研究,决定每学年度评选表彰一次学校“美党员”。
一、评选条件
1.善于学习。能认真“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党员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2.服从组织。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不缺勤,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出色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3.严守党纪。能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自觉维护集体荣誉,团队精神强。正直廉洁。严格遵守学校“师德规定”,严禁对学生有偿家教。
4.事业心强。敬业爱岗、师德高尚、无私奉献。积极主动承担工作任务,服从安排,顾全大局、吃苦在前。出色完成教学任务,全面关心学生成长,在教学、教研、管理、服务等一线岗位上表现突出。
二、评选名额
按党员实有人数的15%评选。
三、评选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群众公认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民主推荐。
2.坚持条件,严格程序。支部在开展推荐评选工作时,要坚持评选条件,要充分发扬民主,不搞平衡照顾,真正把党内外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
3.通过民主评选推荐,要使广大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进行自我检查,受到一次教育,增强做合格党员的自觉性,激励广大党员在各自岗位上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每年的“美党员”评选把党员教师的综合考评分值作为一个重要的参考依据。
5.评选推荐工作在每年6月进行。
庙桥小学党支部
20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