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4—6年级诗朗诵比赛活动的通知
关于举行4—6年级诗朗诵比赛活动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给学生营造一个浓郁的读书氛围,我校决定举行四至六年级学生诗歌朗诵比赛。
一、参赛对象:四至六年级学生
二、比赛要求:
1、所选内容:可以是诗歌或者是美文。
2、时间要求:五分钟左右
3、朗诵时可添加背景音乐,以创造良好的欣赏情境。
4、朗诵要求语音清晰准确、抑扬顿挫、情感丰富、表情达意、具有感染力,仪表得体大方。
5、评分主要综合朗诵内容、体态语言、语言表达、动作和服装打分。
三、竞赛时间:2017年5月9日
四、竞赛地点:阶梯教室
七、评选方法:
评委由课程中心确定,总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该选手的最后得分。本次活动由语文老师负责,绩效考核将考给语文老师。
小学生诗朗诵比赛评分标准
1、 采用100分制.
2、 语言流畅,吐字清晰,音量适中,语速得当。(30分)
3、 所选的美文适合儿童年龄特点,思想健康向上。(10分)
4、 仪态大方、着装得体、动作适当。(10分)
5、 自由活泼普通话标准。(20分)
6、 感情充沛,感染力强,台风好。(20分)
7、 形式新颖,令观众耳目一新。(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