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倡议书
尊敬的各位学生、家长: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及全国、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的相关要求,我区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淮安区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以下十类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线索:1、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敲诈勒索周边企业、强揽工程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2、采用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3、以各种名义在政府重点工程、新农村建设、拆迁征地租地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堵门堵路、组织策划群体上访的黑恶势力。4、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5、横行各类专业市场,破坏正常管理秩序,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果霸”、“市霸”等黑恶势力。6、以公司名义出现的涉嫌高利货、套路贷非法讨债,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或软暴力讨债,插手经济纠纷的“收车队”、“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7、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竞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8、有组织地实施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9、称霸一方、拉帮结派,进行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等破坏一方秩序的帮派势力。10、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于举报线索政法机关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常州市武进区庙桥小学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