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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评选常州市第十二批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人:薛小英     发布时间:2016-09-26     点击:

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评选常州市第十二批中小学骨干教师

和学科带头人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

现将常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常州市第十二批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通知》(常教人〔2016〕41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希认真贯彻执行。

一、关于评选方式及名额安排

1.常州市第十二批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市局仍采用“重点推荐”和“常规考评”两种方式评选产生。市局分配给我区“重点推荐”名额骨干教师为48名,学科带头人20名。市局文件规定,申报对象除达到评选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重点推荐条件,方可推荐。

根据我区实际,“重点推荐”名额分配作如下规定: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原则上教师数不超过100人的单位,“骨干”或“学带”任选一类,推荐1名;100-200名教师的单位,“骨干”或“学带”可任选,可推荐2名;超过200名教师的单位,可推荐3-4名,“骨干”和“学带”推荐兼顾。

市局文件规定,由辖市区评议推荐的重点推荐对象,如未通过市教育局综合评审,则纳入“常规考评”对象,可免市局教育教学综合素质考评。

2.“常规考评”评选方式无名额限制,各单位其余申报人员对照条件自主申报,学校对其资格审核通过后上报区教育局,全部进入市“常规考评”程序。

二、评选条件中有关具体问题的解释口径

1.关于“评优课”、“教学基本功竞赛”。必须是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发文,并由教研、电教等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的以一堂课或专业能力综合考评为形式的教学评比活动,活动结束后发文公布结果,并颁发相应证书,符合此定义者,即可认可。近五年来,由于电教条线上组织开展的有关评优竞赛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学校与教师难以判别,经请示常州市教科院,现统一答复如下:常州市信息技术应用技能大赛中的“常州市信息化教学能手”获奖证书可认可,“多媒体教学软件”、“教师网络团队教研比赛”以及其他说课、课件、教学案例等单项性评优竞赛活动获奖证书均不予认可。

2.关于“核心组成员”。必须是课题研究组组长等前五位成员。

三、申报时间、地点及材料要求

(一)时间:10月12日(周三)(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

(二)地点:区教师管理服务中心(教育大厦十一楼会议室);

(三)上报材料要求(具体见附件2):

1.重点推荐对象

(1)“重点推荐对象信息汇总表”纸质一份,电子稿一份;

(2)“重点推荐对象审核表” 纸质一份;

(3)提供按重点推荐对象材料目录装订成册的推荐材料一袋(档案袋装)。

2.常规考评对象

各校“自主报名汇总表”纸质一份,电子稿一份。

四、评选工作要求

各校须将文件精神传达到全体教师。本次评选,条件、程序较以往有较多变化,必须逐项逐条认真研读,学校必须确定专人负责审核(具体条件见市局文件附件),申报人必须同时具备参评条件才可申报,不符合参评基本条件(含重点推荐条件)者,不得申报推荐。如“重点推荐”对象本单位对照条件符合者较多,学校必须审核筛选,好中选优,按名额要求上报,不得超报。

各校要切实加强对本次评选活动的领导,坚持评选标准,规范评选程序,严肃评选纪律,确保我区推荐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五、各评选考核环节具体要求按市局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67****22

 

 

附件1:常教人〔2016〕41号文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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