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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评选武进区第八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通知》
发布人:韩小峰     发布时间:2020-09-18     点击:

关于评选武进区第八批学科带头人

和骨干教师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18〕33号)精神,加快优秀教师成长步伐,加强全区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武进区第八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1.全区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及教师培训机构中在职在编教师、备案聘用教师;民办学校和幼儿园非公办聘用教师;教学研究机构中的专职教研员;兼任学科教学工作,且满工作量的校级领导。

2.已评为常州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不再参加武进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选,已评为常州市教学能手的教师不再参加武进区骨干教师的评选;已获得武进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称号的教师不再参加同级称号教师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3之附件1、2。

三、评选名额及候选人推荐

本次计划评选武进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350名左右。各校在推荐候选人时既要注意学科的平衡,同时又要坚持标准,好中选优,凡条件不具备的不能推荐,宁缺毋滥,不能降格推荐。原则上,学校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推荐名额不得超过学校专任教师总数的8%,集团核心校推荐名额不得超过学校专任教师总数的12%。

四、评选考核内容及程序

(一)评选考核内容

1.学校对申报对象近五年(2015.01——2019.12)的师德表现、工作状况、教学实绩、科研成果等进行全面考核,按教育局规定的推荐名额择优推荐。

2.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由学校组织实施)。主要考核语言表达能力、课程标准理解能力、教学基本功以及教学中课程理念的体现等。

3.材料评审和综合评议(由教育局组织实施)。

(二)推荐评选程序

在推荐工作中,要坚持发扬民主,推荐程序必须公开、透明,自下而上,逐级推荐评选。

1.个人申报。各校应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文件,教师对照推荐条件自主申报。

2.学校推荐、公示。学校应成立5—9人的推荐领导小组,在教师个人申报的基础上,严格对照条件,召开教师座谈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全面展开考核,同时进行学生满意度测评,形成书面推荐意见,并将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在校内公示。

3.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申报人员的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由学校组织校内或校外同学科优秀教师(不少于3人)进行课堂教学现场考核。

    4.上报评审材料。通过学校考核的推荐对象按材料目录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报送指定地点。凡涉及到聘期、论文发表、获奖、论著出版等有效时间均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

    5.评委会评审。评委会由教育局聘请学科专家组成,负责对候选人材料进行评审及综合评议。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好中选优,适当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指标体系中骨干教师比例不达标的学校和创建“市新优质学校”骨干教师比例偏低的学校倾斜。

五、有关事项及时间安排

1.9月上旬,发文,评选开始。

2.9月中旬,各校组织报名、审核、公示,9月21日之前将《武进区第八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候选人申报名册》(见附件2)电子稿上传至,纸质稿一份,加盖学校公章,报送至教育局1109室。

    3.9月下旬, 由学校组织考核人员对申报对象逐个进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免考核对象除外)。

4.9月下旬,各校可派员到区教育局人事档案室(区行政中心1号楼六楼)核对填写好的《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同时复印从教以来考核“优秀”年份的考核表,做材料时附“汇总表”后,复印的考核表均要加盖局档案材料专用章。

5.10月10日之前,各校将通过考核的推荐对象评审材料报教管中心。

6.10月中旬,组织综合评审、评选工作。

7.10月下旬,发文,公布评选结果。

六、上报材料要求

    1.“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审材料,须装入纸质档案袋,材料页数控制在200页范围内(不含编著),《武进区第八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呈报表》(见附件1)须单独装订。

2.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论文论著3篇,请用复印件,需复印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版权信息页、完整目录和正文全文,如著述较多,要编印目录并附刊物复印件。

3.任教小学四年级及以上年级的评选对象须进行学生满意度测评,该工作由学校办公室或相关部门负责测评和汇总,在学校推荐、公示阶段进行。测评对象为评选对象所任教的一个班级即可,学生满意度测评原始表由学校留存,汇总表装订在材料中。

4.评审材料中所有复印件都要由所在单位相关领导验证原件后加盖单位公章和校分管领导签名章。

本次评选必须严格申报、推荐、评选纪律。如在申报、考核、推荐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一经发现,对申报对象实行一票否决,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优秀教师称号评选活动,并对有关学校负责人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各校或单位要以本次评选为契机,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考核推荐工作,为优秀教师提供成长平台,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咨询电话:67****26

 

附件1:武进区第八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呈报表

附件2:武进区第八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候选人申报名册

附件3:武进区第八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条件及相关表格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20年9月11日

附件:1.武进区第八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呈报表.doc

附件:2.武进区第八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候选人申报名册.xls

附件:3.武进区第八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条件及相关表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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